本報記者 林 劍
日前,中國反興奮劑中心印發《興奮劑管制工作中的未成年運動員權益保護工作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權益保護指南》),首次針對未成年運動員群體出臺工作指南,為其搭建溫暖堅實的反興奮劑防護屏障,這是我國反興奮劑工作踐行“以運動員為中心”理念的重要舉措,同時也為推動全球反興奮劑治理體系的完善貢獻了中國智慧和方案。
近年來,全球致力于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在各領域都進行了實踐和探索,體育領域同樣如此。具體到反興奮劑工作,專門針對未成年運動員群體的保護措施和規范性文件尚待完善。基于此,中國反興奮劑中心進行專題調研,發現目前在興奮劑管控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等方面存在不足和挑戰。
堅持問題導向,中國反興奮劑中心制定并印發了《權益保護指南》。據介紹,該《權益保護指南》依據《世界反興奮劑條例》及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制定,聚焦興奮劑檢查、情報和調查、結果管理、隱私保護等未成年運動員權益保護重點領域,共出臺七章四十四條內容,同時提供了《未成年運動員檢查工作程序》《未成年運動員調查工作程序》兩個附件。
在“興奮劑檢查”環節,《權益保護指南》提出需要針對不同運動等級的運動員,制訂不同的檢查計劃。在采樣過程中需要成年人陪同,樣本采集人員需要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以及落實“教育先于檢查”的原則等。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體育法研究所副教授姜濤評價,這不是簡單的規則調整,而是一次理念革新。《權益保護指南》的出臺意味著將“運動員最大利益原則”真正落到了實處。
在“情報和調查”“結果管理”“治療用藥豁免”“隱私保護”等環節,《權益保護指南》也都在充分尊重保障未成年運動員權益基礎上進行了設計。如在結果管理環節建立起“三重防護”機制:審核證據時依據規定適度放寬證據標準;免除缺乏經濟來源的未成年運動員的經濟處罰,強化對輔助人員追責;配備聽證法律援助,避免形成“孤軍奮戰”的局面。
在隱私保護方面,《權益保護指南》中也有關于未成年運動員個人信息處理和實施違規信息非強制公開的規則,以全方位保障未成年運動員的合法權益。
中國反興奮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權益保護指南》的印發體現了我國對未成年運動員權益保護的高度重視,積極回應了《世界反興奮劑條例》中關于受保護人群權利保障的規定,標志著我國反興奮劑治理體系向精細化方向邁進。
目前,中國反興奮劑中心正聯合各省份反興奮劑機構,推動《權益保護指南》落地實施,并出臺政策解讀、未成年保護宣教物料等配套資源。另外,第一屆全國青少年田徑運動會期間,已按照《權益保護指南》開展相關工作。
審核:張素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