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06)13號
關于對西安浐灞國際隊及其教練員賈春華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樂部:
2006愛福克斯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十九輪第127場沈陽金德足球俱樂部隊與上海永大足球俱樂部西安浐灞國際隊的比賽于2006年7月22日在遼寧省沈陽市五里河體育場進行,當比賽進行至第90分鐘時,西安浐灞國際隊守門員教練賈春華,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進入比賽場地指責裁判員,影響了比賽的正常進行。在本場比賽結束后,西安浐灞國際隊主教練成耀東未參加賽后新聞發布會,違反了中國足協有關規定。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試行)》第四十四條、四十八條、五十二條、第七十九條,做出如下處罰:
一、 停止西安浐灞國際隊守門員教練賈春華進入運動員替補席3場(2006愛福克斯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二十輪、二十二輪、二十三輪),并罰款人民幣3000元;
二、 對西安浐灞國際隊主教練成耀東通報批評;
三、 對上海永大足球俱樂部西安浐灞國際隊提出警告,并罰款人民幣10000元。
望各俱樂部認真執行中國足協的各項相關規定,加強對替補席人員的管理和教育,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保證聯賽的順利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代)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編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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