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08)25號
關于對北京宏登足球俱樂部燕捷圣隊教練員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樂部:
2008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第二十二輪第129場北京理工大學俱樂部愛國者隊與北京宏登足球俱樂部燕捷圣隊的比賽于2008年10月18日在北京理工大學體育場進行。在比賽進行到上半時41分鐘時,北京燕捷圣隊守門員教練王振杰對裁判員的判罰不滿,擅自沖進場地指責、辱罵裁判員,被裁判員罰離替補席。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試行)》第四十四條、四十八條、五十二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停止北京燕捷圣隊守門員教練王振杰進入替補席5場,并罰款人民幣3000元。
希望各俱樂部(隊)要引以為戒,切實加強對教練員及相關人員的管理、教育,遵守賽場紀律,服從裁判判罰,保證聯賽順利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代)
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
編校:guoyuan
審核:
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