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0年7月31日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第十四輪第80場湖南湘濤足球俱樂部隊與沈陽東進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湖南省長沙市賀龍體育場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和裁判員的報告及相關資料,在比賽中,沈陽東進隊主教練于明、30號替補運動員馮紹順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指責謾罵裁判員,被裁判員分別罰令出場;比賽結束后,在裁判員回休息室途中,23號替補運動員周寒從客隊休息室沖向裁判員,沖至裁判休息室前被安保人員制服,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六十二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沈陽東進足球俱樂部隊于明進入2010中甲聯賽替補席3場,罰款人民幣20000元;
二、停止沈陽東進足球俱樂部隊馮紹順2010年中甲聯賽3場,罰款人民幣15000元。
三、停止沈陽東進足球俱樂部隊周寒參加中國足協主辦的比賽12個月(2010年8月3日至2011年8月2日止),罰款人民幣20000元。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俱樂部官員、運動員的管理教育,凈化賽場風氣,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
二○一○年八月三日
編校:guoyuan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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