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13]053號
關于對哈爾濱毅騰足球俱樂部隊官員朱山
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3年4月28日,2013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第七輪第50場,石家莊永昌駿豪足球俱樂部隊與哈爾濱毅騰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石家莊裕彤體育場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裁判員的報告,當比賽進行到第73分鐘,哈爾濱毅騰足球俱樂部隊教練員朱山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沖入比賽場地指責裁判員,干擾比賽正常進行,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哈爾濱毅騰足球俱樂部隊教練員朱山進入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比賽的替補席三場;
二、罰款人民幣15000元。
上述罰款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凈化賽場風氣,
自覺維護賽場秩序,杜絕發生各類違規違紀行為,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 王小平
2013年5月2日
編校:gu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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