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13]071號
關于對浙江賽區(杭州大金綠城主場)
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3年7月31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十八輪第143場杭州綠城足球俱樂部大金綠城隊與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康師傅隊的比賽在杭州黃龍體育中心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裁判員的報告,因賽區安保組織不力,入場檢查不嚴,導致在比賽結束后,少數觀眾向場內投擲雜物,并有礦泉水瓶擊中裁判員,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加強全國足球比賽安全管理工作的規定(實行)》第十七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對浙江賽區予以通報批評。
望各賽區加強組織和領導,引以為戒,切實重視賽區的安保組織工作,維護賽場秩序,確保中超聯賽的順利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
2013年8月2日
編校:guoyuan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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