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紀字[2013]083號
關于對哈爾濱賽區(哈爾濱毅騰足球俱樂部隊主場)
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3年9月14日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第二十四輪第188場哈爾濱毅騰足球俱樂部隊與重慶力帆足球俱樂部力帆置業隊的比賽在哈爾濱市會展中心體育場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的報告和賽區情況說明,比賽過程中,少數觀眾向場內投擲礦泉水瓶及雜物,致使比賽中斷7分鐘,嚴重干擾比賽,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規定》第十八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對哈爾濱賽區予以警告,罰款人民幣30000元。
望各賽區加強組織和領導,引以為戒,切實重視賽區的組織工作,規范賽場秩序,確保穩定、安全的賽場秩序。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王小平
2013年9月17日
編校:guoyuan
審核:
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