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字〔2014〕179號
關于對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運動員韓镕澤
興奮劑檢查A瓶陽性處罰的通知
山東省足球協會:
2013年9月23日,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中心實施的賽外興奮劑檢查中,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運動員韓镕澤A瓶檢測結果呈蛋白同化制劑(克侖特羅)陽性。接到陽性通知后,當事人申請進行B瓶檢測,結果仍為陽性。根據當事人要求,以及《興奮劑違規行為聽證規則(暫行)》(體反興奮劑字[2011]80號)的規定,2014年1月3日,反興奮劑中心組織召開了韓镕澤的聽證會,聽證員合議后得出一致意見:
一、運動員方對陽性檢測結果無異議,韓镕澤陽性成立。
二、運動員方提供的證據表明陽性是含有克侖特羅的肉食品造成的可能性大,故意使用克侖特羅的可能性小。
三、韓镕澤缺乏反興奮劑知識和防范興奮劑的意識。
四、俱樂部對運動員的反興奮劑教育相對薄弱,需要加強。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相關規定、《世界反興奮劑條例》免除禁賽期的相關規定、中國足球協會反興奮劑規定及聽證會結論,現擬對相關人員和單位給予如下處罰:
一、對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運動員韓镕澤給予警告,罰款5000元的處罰。要求加強對自身飲食的注意和管理,提高防范意識。
二、對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教練員王軍給予警告,罰款5000元的處罰。要求加強自身反興奮劑學習,提高防范意識。
三、對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負擔追加20例興奮劑檢查費用(20000元)的處罰。要求俱樂部加強對工作人員和運動隊的反興奮劑教育和管理,制定可行措施,避免出現類似問題。
四、相關人員和單位在接到處理通知1個月內將罰款交至國家體育總局財務管理和審計中心財務處(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體育館路2號,電話:010-67115933,聯系人:孫靜)。逾期不交,從重處罰。
中國足球協會
2014年4月23日
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