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順利完成好第50屆射箭世錦賽和2020年東京奧運會等重大國際比賽的備戰參賽任務,強化國家射箭隊教練員隊伍建設,根據國家體育總局《國家隊運動員、教練員選拔與監督工作管理規定(試行)》(體競字〔2014〕172號)的規定,參照射運中心《國家射箭隊運動員選拔、教練員選聘與監督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射運字〔2015〕103號)的相關原則,現在全國范圍內選聘國家射箭隊二隊教練員,具體要求如下:
一、選聘崗位和名額
國家射箭隊二隊教練員一名
二、教練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堅定的事業心和奉獻精神,工作責任心強;
(二)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和副高級教練員職稱。具有曾入選為國家隊隊員經歷的可破格選聘;
(三)年齡在5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適應駐隊訓練及比賽要求;
(四)具備豐富的執教經驗和一定的教學理論水平,所培養運動員曾在近三年中獲得國際比賽(奧運會、世界杯、世錦賽、世界杯總決賽、亞運會)前八名,全國比賽(冠軍賽、室外錦標賽、奧林匹克項目錦標賽)冠軍。培養的運動員獲得過奧運會冠軍的教練員可直接報名參加選聘;
(五)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堅定完成本項目任務目標的信心和決心,具備較強的團結協作精神,作風正派,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服從領導,組織紀律觀念強;
(六)所在單位同意選調至國家隊執教。
三、崗位職責
(一)負責本班組的訓練、參賽等工作;
(二)按照國家隊要求,負責本班組運動員的思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按照國家隊整體訓練參賽計劃制定本班具體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積極參加隊內組織的業務研討和學習活動,協助科研團隊共同做好本班組的科研工作,提高競技水平;
(五)負責本班組運動員的反興奮劑和賽風賽紀工作;
(六)配合完成中國射箭協會組織的社會活動和公益活動;
(七)完成隊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增補程序
(一)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解放軍射箭運動項目管理單位在報名條件范圍內推薦本單位教練員,截止時間為11月16日15:00;
(二)根據教練員推薦情況,體育總局射運中心通過綜合評定的方式選定教練員;
(三)由體育總局射運中心主任辦公會議研究確定增補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如全國有三分之一以上省級射擊運動項目管理單位對公示人選提出異議,該人選原則上不再聘任。
(四)將公示通過者報總局備案。
1.受聘人員不轉人事關系,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由其原所在單位負責;
2.受聘人員在國家隊執教期間,不得以運動員身份參加國內各類比賽;
3.受聘人員在國家隊執教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遵守國家體育總局及國家體育總局射運中心、國家隊的各項規章制度;
4.受聘人員是中共黨員的,應開據黨員證明信,并參加國家隊黨組織的各項活動,黨費仍在原所在單位繳納。
五、報名方式
符合要求的教練員,請于11月16日前將填寫完整的《國家射箭隊教練員公開選聘報名表》加蓋所在單位及所屬省級體育局公章,將電子版(PDF或照片格式)及紙質文件發送至國家體育總局射運中心射箭部。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福田寺甲3號
郵編:100144
射箭部郵箱:archery2010@126.com
附件:國家射箭隊教練員公開選聘報名表
體育總局射運中心
2018年11月9日
審核:





